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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注册
日期: 2005-01-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办理事项名称:执业药师注册
办理部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岗位责任人:曹莉莹、张梅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A、首次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县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4)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5)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6)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需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B、申请再次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3)县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C、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3)原单位辞职证明。
D、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办理对象: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
办理依据: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
3、《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
办理收费: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一)、受理
1、条件: 申请人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A、首次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县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4)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5)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6)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需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B、申请再次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3)县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C、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3)原单位辞职证明。
2、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本岗位责任处室: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4、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材料并登记,材料符合要求的统一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
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注册
1、标准: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2、本岗位责任人:曹莉莹、张梅
3、本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各市级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准予注册,打印《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对不予注册的,通知各市级局,退还相关材料。
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告知
1、本岗位责任处室: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2、岗位职责及权限: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颁发《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正、副本),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上登记注册情况,并加盖执业药师注册专用章。
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完成。
(四)投诉
1、本岗位责任人:杨军
2、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对全省药监系统承办执业药师注册的各级机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举报投诉。
3、投诉方式及途径:电话(83273678)、信件、互联网及面诉。
4、办理时限:一个月,情况复杂延至三个月。
5、告知方式及时限:以最便捷的方式及时向当事人回复处理结果。
咨询电话:84405911
咨询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下载表格: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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