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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聘请行风监督员的决定
日期: 2007-11-01 09:11:32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药监察(2002)412号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和促进全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经各单位推荐,决定聘请苏金康、毛艳、陈世晞、熊宁宁、徐元芬、肖岳元、马太建、胡炳华、刘亚中、周耀东、李少冬、黄永平、王兖生、朱和顺、姜启亮、苗宁、黄文龙、陈建伟、祁惠兰、石金城、王虹、李七一、高虹、朱新法、王培、蒋冲、叶迎九、陈峰、任路、孙国明、陆熙昌等31名同志为我局行风监督员。
  全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要从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治药,确保广大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充分尊重行风监督员,积极配合支持他们开展工作,虚心接受监督。同时希望行风监督员关心和支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行风监督,实事求是地对行风建设提出宝贵意见,为把全省药监系统创建成为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优质服务、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作出贡献。


                                                 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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