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
苏食药监安〔2007〕290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药物临床试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检查要求,经研究,定于2007年9月2日~30日对全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包括伦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药物临床试验是否经过批准,药物临床试验方案是否经过批准,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是否在省局备案,受试者是否签署知情同意书,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试验药物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药物临床试验记录是否完整、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是否及时上报,以及对GCP、SOP有关知识掌握情况。 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要填写《江苏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各项试验情况统计表》(附件1)、《江苏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试验项目一览表》(附件2)和《江苏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备案表》(附件3),在检查时交检查组。 三、请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安排检查组的食宿。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应根据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4),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下载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