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苏食药监市〔2007〕275号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我局于今年7月11日~13日举办了全省广告检查员培训班。经培训考核,王瑾等91人取得江苏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检查员资格,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检查员应认真学习、宣传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努力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工作。 二、要严格按照《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拟定日常监管计划,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 三、对上级交办的违法广告查办案件和群众投诉举报,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复。 四、要及时掌握违法广告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除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外,还应及时上报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五、要加强与卫生、质监、工商、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力争把违法广告的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 六、严格按照省局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本辖区违法广告的监测数据和有关情况。 七、建立江苏省药品广告检查员工作考核档案,对成绩突出、工作优秀的人员予以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有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江苏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检查员名单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