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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党组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日期: 2007-11-07 14:22:14 浏览次数: 字体:[ ]

  11月6日,省局党组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要尽快把十七大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的报告和党章。要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要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充分发挥其在学习上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组中心组要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作为中心内容,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要注意抓好离退休人员中党员的学习,使学习教育覆盖到全体党员。要运用宣传栏、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宣传,特别是着力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取得的新成效、新业绩。
      《通知》指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体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要通过学习领会报告中有关“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党的十七大对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向前进。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扑下身子、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把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是否发生了新的变化、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否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为衡量学习效果的重要标准。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处室要把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好、引导好,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具体行动。一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要继续组织开展好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完善日常监管措施,大力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消除药品安全隐患。要推进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流通、供应网络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要抓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工作,促进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二要加强学习,严格管理,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深化创建和谐机关活动,努力把全系统建成省文明行业。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市、县局全面推行勤廉公示制度,着力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把“清正廉洁”鲜明地写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旗帜上。三要立足当前,规划长远,及早研究提出明年工作思路。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并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目标。要着眼改革创新,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更好地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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