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食药监电〔2008〕6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单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123号,以下简称《通知》)。在日前召开的全系统领导干部座谈会上,省局党组已就妥善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前的有关工作作了布置,并突出强调越是在关键时刻,越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为有序推进监管体制调整工作,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出问题,确保全系统干部队伍不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就严守各项纪律问题重申如下: 一、严守政治纪律。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已就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有关问题予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讲政治、讲大局,做到思想上统一认识、行动上坚决服从,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要充分认识到,越是在监管体制调整的关键时刻,越是对一个同志特别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党性、素质、能力、水平的考验,越能衡量一支队伍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是否成熟。要通过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一如既往、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确保干部职工思想稳定,确保各项监管工作特别是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检验认证等不受影响。 二、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明确规定,严禁在体制调整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必须清醒看到,在监管体制调整这一特殊时期,干部人事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给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和整个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各市局、各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组要求,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方面,各市局、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出了问题,也首先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严守财经纪律。要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如一地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突击乱花钱,严禁乱发钱、物,严禁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和搞公费旅游,严禁借干部轮岗交流之机搞迎来送往,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擅自变卖、抽调、转移国有资产;同时,要严格控制大额资金支出,有关支出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四、严守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各项规定。要继续严格执行“十一个不准”、“禁酒令”等各项纪律要求,始终如一地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不做违反纪律、违反制度的事情,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越是监管体制调整的特殊时期,越要维护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最近一个时期各市局、各直属单位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将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省纪委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