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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销售广西强寿药业集团公司益智
康脑丸(脑萎缩)等10种违法广告药品的通知
日期: 2008-05-13 10:14:34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食药监市〔2008〕114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执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打击力度,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9日起,在我省范围内暂停销售广西强寿药业集团公司益智康脑丸(脑萎缩)等10种违法广告药品(见附件)。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暂停销售药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暂停销售决定的单位,应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可能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进行抽验;经检验确认为假劣药品的,应依法予以从重查处。请各市局将暂停销售药品查处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省局。
  附件: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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