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20日,省局组织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市场监督处、药品注册处和药品稽查处相关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省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叶耀宇副局长参加了对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等市的督查工作。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13个省辖市局和部分县(市、区)局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情况的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工作台帐。抽查了6家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企业,7家含兴奋剂药品生产企业,13家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13家未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批发企业和39家零售药店。 从督查情况看,全省兴奋剂生产经营秩序总体规范,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各市、县局高度重视。将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二是建立了责任体系。各市、县局均召开了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与所辖县(市、区)局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市、区)局也与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责任书。三是宣传培训到位。各市、县局都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兴奋剂管理相关规定、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等。四是各市、县局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了化工企业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同时,督查组也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 (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