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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丹参保心茶的公告
日期: 2008-07-07 09:52:52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药广公告[2008]第012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黑龙江北奇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6月18日分别在《新华日报》和《扬子晚报》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解除对丹参保心茶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现予以公告。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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