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6日上午10:3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朱勤虎介绍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暨2008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十大违法案件有关情况。
朱勤虎副局长: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09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首次新闻发布会。本来,我们计划前些天就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后来考虑到媒体正在集中报道省“两会”,就把时间作了推迟。这次新闻发布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大家介绍一下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情况;二是介绍去年我省药品稽查执法总体情况,并通报2008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十大违法案件。与我一起进行新闻发布的,还有我们食品安全协调处的周达志处长、药品稽查处的刘晓梅处长。首先,我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出席这次发布会的各位记者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也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下面,我首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的有关情况
食品安全是近年来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确保食品安全,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也就是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建设,就是要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现代流通网络,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消费场所,从根本上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高度重视,连续多年将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2006年以来,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有力地夯实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2008年底,我省圆满完成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3年目标任务,在全国率先实现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全覆盖。
——监管责任网建设方面。全省1074个乡镇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中1067个(占总数的99.3%)基本实现“六有”,即“办公有场所、工作有人员、运行有制度、经费有保障、考核有目标、举报有电话”;所有行政村均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南通、镇江、盐城等地还在行政村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站。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我们已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群众监督网建设方面。全省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达到21350人,覆盖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各地通过对协管员、信息员实行统一聘用、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较好地发挥了他们在报送信息、协查协管等方面的作用。去年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各地迅速组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投身到应急处置工作中,在患儿筛查救治、市场巡查、不合格产品下架、宣传引导、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现代流通网建设方面。全省1074个乡镇累计建成食品放心连锁超市2136个,16592个行政村累计建成食品放心店18032个,实现镇、村全覆盖。现代流通网是“三网”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地坚持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农综合服务社”建设等为契机,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发展连锁门店,指导现有食品经营店实施规范化改造,不断提高标准化农家店的数量和覆盖率。在推进现代流通网建设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着力加强对标准化农家店的日常检查,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其信誉可靠、价格公道、服务有承诺、质量可追溯。实践证明,食品连锁超市和放心店的品牌效应十分明显,普遍人气旺、业绩好,深受农村群众的欢迎。
今年是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的“巩固提高年”。我们将着重在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加强农家宴管理、提高食品集中配送率等方面下功夫。一是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乡镇、村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二是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实现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形成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三是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加大现代流通网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村级标准化农家店食品统一配送率。对已建成的标准化农家店,加强日常监管,实行优胜劣汰。四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能够主动抵制不安全食品、主动举报违法行为,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总之,我们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筑牢农村食品安全的基础,努力使我省成为全国农村食品安全总体保障水平最高、农民食品消费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接下来,向大家介绍一下去年我省药品稽查执法总体情况,并通报2008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十大违法案件
2008年,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根本目标,继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采取有力措施,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高风险药品、市场紧缺药品、违法广告药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了包括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打假保名牌”专项行动等在内的一系列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药品市场秩序继续保持全国最好水平。特别是,我们根据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动态,在稽查执法制度、机制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强力推进打假治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我们牵头成立了由华东六省一市及河南省共同参与的“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大力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四部门联合打击涉药犯罪行为工作机制,出台全系统《重大案件查处奖励办法》等等。依靠这些制度、机制,依靠全系统监管执法人员的扎实工作,也依靠社会方方面面的关心、支持,我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成功破获了一批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的大案要案。据统计,去年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32603人次,检查涉药单位73450家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7868起,案值6250.87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318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26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药犯罪案件30件,追究刑事责任36人。
我省药品稽查执法及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得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在2 月11日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工作会议上,我们做了重点发言,全面介绍了我省在稽查执法和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方面的做法,省局被国家局授予“2008 年度全国药品稽查工作优秀团队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成果奖”,囊括了 2008 年度全国药品稽查工作所有表彰奖项。
通过对2008年度我省查处的案件进行汇总分析,我们发现,当前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呈现以下四个突出特点:一是邮售假药案件频发。此类假药往往添加了激素或精神、麻醉类药物,短期服用对病情有较快的缓解作用,但长期服用极易产生依赖、加重病情,导致病人成瘾、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因为这些假药价格相对较低,受害对象主要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同时,由于违法分子经常变换作案地点,有的还通过门诊部以医生名义邮寄销售,隐蔽性较强,查处起来难度很大。二是人用狂犬病疫苗制假售假案件时有发生。狂犬病是严重危害人体生命的传染病,在被狗咬伤后24小时内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是目前最为有效的预防手段。假的狂犬疫苗一旦用于病人身上,后果不堪设想。2008年,针对假冒狂犬病疫苗多现于城乡结合部以及个体诊所的特点,我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了对个体诊所和中小医疗机构狂犬病疫苗购销渠道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购用无记录、从非正规渠道或个人手中购进疫苗的,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三是医疗机构承包科室销售假劣药品成为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动向。过去,医疗机构销售假劣药械案件多发于城乡个体诊所,近年来这类案件呈现向一些正规医疗机构蔓延的趋势。2008年,我省无锡、南京等地都先后破获了一批利用正规医疗机构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其中无锡局查处的一家医疗机构承包科室制售假药案件,就是犯罪嫌疑人打着正规医院的旗号,利用医生大肆销售假药牟取暴利,有一个病人在10天内先后被骗去近50万元。四是利用高科技手段造假和规避药品标准造假案件呈上升趋势。过去,很多假药凭经验,凭眼看、鼻闻、手摸等直观感觉就能够辨别。现在,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不法分子更多的是利用高科技手段造假,或通过规避药品标准的办法来造假。比如在具有壮阳作用的中成药或保健品中加入枸橼酸西地那非成分,在一些民族药、中成药中加入西药甚至激素类成分,等等。对于这些假药,若按现行药品标准进行检验,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且因其短期内“效果”明显,大多数消费者难以察觉,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从去年我省查处的7868起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中,我们筛选出了十大违法案件。它们是:
1、盐城“4·19蚂蟥眼药水”特大假药案
2008年4月19日上午,盐城市东台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外地人在该市城南批发市场推销一种叫“蚂蟥眼药水”的药品。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从外围展开调查,并跟踪到其居住的宾馆。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经突击检查,现场查获“蚂蟥眼药水”(标示生产企业:广西蚂蟥养殖药物研究中心;标示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0158)1549盒,以及《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检验报告书》等复印件。经核实,广西根本没有名为“广西蚂蟥养殖药物研究中心”的药品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从未核发过“国药准字Z20070158”这个药品批准文号,该药为假药,相关证照复印件均系伪造。因案情重大,盐城局、东台局与东台公安局联合组成专案组,对该案展开深入调查,并先后在江苏淮安、安徽阜阳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同伙及其“上线”王某。据王某交待,今年初,其与广西南宁人涂某取得联系,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分批购进“蚂蟥眼药水”256箱,分别销往安徽、江苏、上海等10个省(市)。省局高度重视该案的查处工作,将其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并对该案查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省局统一部署下,专案组于5月2日赶赴广西南宁。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下,执法人员于5月6日一举铲除了设在该市的制假窝点,当场抓获以涂某为首的制假团伙成员4人,查获假药成品、半成品、利福霉素、肾上腺素等假药原辅材料及其他制假工具等共计271箱;查获伪造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印章25枚及销售假药的账册、记录、通讯录等。此案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销售网点涉及全国22个省(市)、120多个县(市、区),涉案人员多达142人。2008年11月10日,东台市人民法院分别对6名犯罪嫌疑人处以六个月到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淮安“5·30”邮售假药案
2008年5月30日下午,淮安市洪泽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邮政快递车正停在洪泽县杏林药房门口,搬卸从河南某县邮寄来的药品。经核查确认,这批共计17个品种的邮寄药品均为假药。在对涉案药品进行核查确认的同时,执法人员及时组织监督抽验,所检查的11种药品均不含所标示的有效成分(其他6个品种因数量不足无法检验)。根据省局部署,淮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赴河南省进行深入调查。通过核查126份邮政物流详情单,查实该案涉案假药56种,通过邮政物流渠道流向全国14个省市7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或个人,涉案假药货值达100多万元。经全力侦破,该案假药销售窝点和网络先后被彻底摧毁,对5名犯罪嫌疑人,淮安市公安局已全部实施网上追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案查处工作高度重视,在全国打击邮售假劣药品专题工作会议上专门部署协查该案。案件成功破获后,国家局给予通报表扬,认为通过查处该案,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办邮售假劣药品案件积累了新鲜经验。
3、通州“1·15”假人血白蛋白和人用狂犬病疫苗案
2008年1月16日上午,南通食品药品监管局接通州局报告,称通州市中医院有患者使用了从乡村医生个人购进的“人血白蛋白”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人血白蛋白是血液制品的一种,俗称 “救命药”,主要用于失血、烧伤引起的休克、肝腹水、肝硬化和癌症等危重病症的救治。一旦有假,势必贻误诊治、加重病情,直至吞噬患者的生命。经江苏省药品检验所检验,该批“人血白蛋白”蛋白质含量为0,系假药。1月27日,南通局接到泰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案情通报,该市泰兴局查获的假“人用狂犬病疫苗”系从南通市如皋地区购进,已有患者使用后出现严重不良后果。经南通、泰州两地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部门联手侦查,假冒“人血白蛋白”和“人用狂犬病疫苗”均是由犯罪嫌疑人从安徽亳州医药市场通过长途汽车物流方式购进,销售至如皋、泰兴两区的。该案涉及假冒人血白蛋白350支、假冒狂犬病疫苗约计720人份,因案情重大,先后被省公安厅列为全省挂牌督办重大刑事案件,被国家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目前,该案涉及的南通地区16名涉案人员一审分别被判处拘役至14年有期徒刑,泰兴6名涉案人员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4、郑某无证生产销售定制式义齿案
2008年4月,连云港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该市新浦区有人非法生产销售义齿。执法人员与公安干警随即联合对制假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制假窝点是一间三层楼的民房,一楼和二楼是加工点,20多名工人正在紧张地加工假冒义齿。窝点内生产生活场所混用,房间里布满灰尘,环境脏乱不堪,加工工具粗劣,已经做好的义齿模型、原辅材料等随地堆放,连厕所及厨房都堆着加工设备及加工材料。在查获的销售记录本上,执法人员发现这些假劣义齿不仅销售到连云港市区及赣榆、东海、灌云、连云等地个体牙科(口腔)诊所,甚至还涉及个别乡镇卫生院和二级医院。因案情重大,此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伙同其妻子以“华美义齿设计制作中心”的名义非法生产义齿,销售给连云港市范围内口腔诊所、乡镇医院等多家医疗单位,销售金额达52万余元。该案涉案人员有2人被依法逮捕,4人取保候审,1人被网上通缉。
5、无锡某门诊部使用“惠尔血”假药案
2008年11月5日,无锡食品药品监管局滨湖分局接到患者举报,称在该市某门诊部泌尿科就诊期间,医生给其大量使用了一种叫“惠尔血”的药品,10天内花去近50万元,病情却不见好转。经与该药品标示生产厂家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联系后,确认该药为假药。在对该门诊部泌尿科负责人吴某的租住地进行突出检查时,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大量非法印制的“惠尔血”药品外包装盒、无任何标识盛装液体的安瓿、药品说明书及标签等。据统计,该门诊部先后给多名患者使用假冒“惠尔血”注射液685支,非法牟利近70万元。2008年11月28日,滨湖公安局正式对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6、徐州“1·29”假人用狂犬病疫苗案
2008年1月29日,徐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北郊两家个体诊所监督检查时,查获省局通报的假冒人用狂犬疫苗3盒。徐州局与徐州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从这3支假冒疫苗入手,先后十余次赴安徽阜阳、亳州、山东临沂、河南安阳等地调查取证、追捕嫌犯,先后查缴假冒狂犬疫苗实物3个批次、1200余支,涉及金额40余万元,并彻底捣毁了这一横跨苏、皖两省的假冒狂犬疫苗销售团伙。该案涉案犯罪分子共10人,目前已有8人被公安机关刑拘并被检察机关批捕,另有2人网上追逃。
7、丹阳市某商行无证生产经营隐形眼镜案
2008年4月21日,丹阳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群众举报,该市开发区某眼睛护理产品商行无证生产经营隐形眼镜。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突出检查,当场查获大量未张贴包装标签、未标明生产企业、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批号的软性亲水接触镜8万余瓶,标示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批号的软性亲水接触镜2万余瓶、去蛋白护理液320瓶,以及大量尚未使用的包装、标签,涉案物品总额达62.6万余元。经查,该眼睛护理产品商行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当事人在调查中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均系伪造。目前,案件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该商行2名犯罪嫌疑人被丹阳警方刑事拘留。
8、无锡“3·27”假冒人血白蛋白案
2008年3月,无锡食品药品监管局运用药品快检手段在某医疗机构发现假冒人血白蛋白,经江苏省药品检验所检验蛋白质含量为0。该局随即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根据摸查线索,先后数次赴浙江、福建、广东等地调查取证、追捕嫌犯,查明该案涉及假人血白蛋白1万余支,查获嫌疑人私刻生产企业、“国家批签发专用章”等印章5枚和各种伪造的药品检验报告。目前,该案已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7人,取保候审3人;涉及非法销售假冒人血白蛋白药品的10名个体诊所医生也均受到依法查处。
9、南京庆某非法制售假药案
2008年8月4日,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位于胜利二村3幢101室的“庆氏中医”使用的抗癌中药涉嫌含有吗啡类镇痛药物。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庆某不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间贴有“药房”标志的房间内存放了大量中草药及已配制好的中药粉,多数无名称、无批号。执法人员将上述药品查封扣押并抽样送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后,发现部分药品中添加了盐酸曲马多和罂粟壳。这两种药物长期大量服用可致中枢神经兴奋、呼吸抑制,导致药物依赖,使人产生成瘾性。经进一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庆某不具有药品经营资质,也不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质,自2002年以来以“庆氏中医”的名义,非法制售自行配制的中药粉末假药,销售金额达21万余元。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沈某销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案
2007年12月25日,新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一操外地口音的男子以低价向零售药店推销“吗丁啉”、“达克宁”等知名名牌药品,怀疑为假药。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该名男子的手机号码,执法人员跟踪追查,在位于市郊的一幢单位家属楼内查获假药窝点。在假药窝点内,发现标示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缓释片、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酒石酸美托洛尔片等14个品种、共计8000余盒的名牌药品,货值达10.3万元,药品经标示生产企业确认及徐州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为假药。经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沈某、赵某审讯得知,假药均系沈某通过网络从王某处以极低价邮购的。目前对沈某某购药上线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嫌疑人已被网上追捕。
以上就是2008年我省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十大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
各位记者朋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和广泛参与。希望各新闻单位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也真诚地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
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我和我的同事们将很高兴给予回答。
我的发布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