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4号)的规定,我局按照相关验收标准对苏州诺华制药科技有限公司、梅塞尔气体产品(张家港)有限公司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09年7月2日至2009年7月11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电话:025-83273703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电子邮件:wangdl@jsf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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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企业类型 |
生产地址 |
生产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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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Ha20090485 |
苏州诺华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常熟市经济开发区沿江工业园通联路18号 |
李振福 |
Christian Caderas |
外商独资 |
常熟市经济开发区沿江工业园通联路18号 |
原料药 (氢氯噻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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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Y20090486 |
梅塞尔气体产品(张家港)有限公司 |
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长江路68号 |
史耐德 |
吴侃明 |
中外合资 |
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长江路68号 |
医用氧 (液态) |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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