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根据条例要求,我们编制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
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5、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要会议
6、我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动态
7、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任免
8、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情况
9、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信息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行政许可受理大厅公告、触摸电子屏、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公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上查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局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2008年5月1日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机构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地址:fagc@jsfda.gov.cn
咨询电话:025-83273632
(二)申请的提出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电子版。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 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待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